涉密人员离职后成窃密帮凶 国安部紧急提醒 守密无时限


5月26日,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通报了一起国企员工退休后因“泄密”获刑的案例,提醒公众保密无时限,离职不卸责。国家安全机关调查发现,某国有企业涉密岗位职工冯某退休后保密意识淡薄,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以高额“咨询报酬”拉拢,利用其与原单位在职人员仍有密切交往的便利条件,获取我国某重点行业领域的核心涉密信息。最终,冯某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涉密人员在离岗离职前的工作中能够接触、知悉和掌握一定数量的国家秘密信息,依法保守秘密是应尽之责。脱密期是涉密人员离职离岗管理的关键环节,指一定期限内,在择业、出国(境)等方面对离职离岗涉密人员采取限制措施。然而,个别涉密人员离职后罔顾国家安全和利益,将脱密期曲解为“限制自由”“职场枷锁”,甚至隐匿行踪、逃避监管,最终坠入违法深渊。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涉密人员离职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做到“离岗有据、交接有序、脱密有期”,切不可因人情关系或侥幸心理简化流程。涉密载体要“全面清零”,包括个人所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如工作电脑、手机、U盘、移动硬盘等涉密电子设备必须经专门销密,并办理清退移交手续;涉密笔记本、文件、草稿纸、复印件等文件材料需逐页清点、密封销毁,严禁私自留存“纪念品”。此外,还应取消涉密信息系统访问权限、办公场所出入权限,以确保安全。
涉密人员离职需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离职后的保密义务和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在单位应对其进行保密提醒谈话,告知其离职的有关管理措施,跟进了解其离职后的去向等情况。涉密人员离职后要接受脱密期管理,脱密期内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国(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外商独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其他服务,不得擅自发表涉及原机关、单位未公开内容的言论、文章、著述,不得在发布信息或接受采访过程中涉及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在脱密期内,涉密人员需定期向原单位报告个人就业变更、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如遇利诱、胁迫、渗透和策反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任何泄密行为无论时隔多久、身处何地,都将受到法律严惩。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后要始终明确底线、红线,时刻紧绷维护国家安全这根弦,不能以离岗离职为借口放松对自身的保密要求,不能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更不能充当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我实施渗透窃密的帮凶。相关人员如遇有以“咨询”“项目合作”等名义要求搜集提供涉密敏感信息的可疑情况,应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cpqg.com/html/xinwen/junshixinwen/832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