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全面实施中小学“人工智能基础”课程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徐德明)近日,为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天津市教委印发《天津市中小学〈人工智能基础〉课程纲要(试行)》(简称为《课程纲要》)。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天津在中小学校全面实施“人工智能基础”课程。
天津强调,《课程纲要》旨在为天津市中小学开展人工智能教育提供系统化的课程指导,构建“课程引领—资源供给—教研协同”三位一体支撑体系。强化课程的基础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前瞻性的特征,着力培养学生的人工智能素养,加强人工智能感知体验与应用创新相融合。着力构建“认知理解—实践应用—创新设计—伦理思辨”的能力进阶体系,有效补充信息科技(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学等国家课程,协同推进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课程。
天津明确,“人工智能基础”是面向天津基础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课程,涵盖义务教育一至九年级和高中一、二年级的全体学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四年级、八年级开设“人工智能基础”地方课程,每周1课时,每个年级总计不少于30课时。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各学校基于《课程纲要》,结合学校实际,开设相关校本课程,或与相关学科有机融合,开展人工智能教育。高中阶段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国家课程实施要求基础上,鼓励学生修习人工智能选择性必修模块。
下一步,天津将以《课程纲要》为指导,持续强化市、区、校三级分层培训,建立完善“专家引领—骨干示范—全员普及”的“人工智能基础”相关教师课程实施能力提升培训模式,实现中小学“人工智能基础”课程教研员及教师培训全覆盖。同时持续加强常态化教研指导,推动人工智能教育在天津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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