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被拟罚45万饭店老板发声 处罚太儿戏?


山东临沂市的黄兰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随手拍摄的一段菜品视频竟被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违法广告”,并收到了拟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黄兰感到非常困惑:“我的饭店一年也赚不了多少钱,就因为我在短视频平台上发了一个介绍菜品的视频,就要罚我45万元,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太儿戏了?”
通过查看黄兰提供的那段视频,可以看到视频最开始是一盆汤菜,手写标注为“蛤蟆汤”,后面则是多种昆虫食材,最后是饭店的外观。整个视频没有声音,没有标注菜价,也没有购买链接,甚至没有出现饭店的名称和地址。
黄兰称,最初执法人员与她联系时提到有人因这段视频举报她的饭店非法售卖野生动物,但她表示自己经营的食材都是市场上公开购买的,并没有野生动物。而且她发布的也不是广告,只是记录日常生活的随手拍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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