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正式启用 “网络身份证”来了 降低身份信息泄露风险


7月15日,“网络身份证”正式施行。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联合公布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今后,在网购、办理业务等需要实名信息的场景中,可以使用“网络身份证”进行核验,这将显著降低个人身份信息泄露的风险。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依托于国家统一建设的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为自然人提供申领网号、网证以及进行身份核验等服务。网号是与自然人身份信息一一对应的网络身份符号,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网证则是承载网号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认证凭证。用户可以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申领并使用网号和网证。
根据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需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代为申领网号和网证;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在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下申领;成年人则可通过支持NFC功能的手机下载“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在App首页点击立即申请,选择证件类型,在手机NFC区域识读本人身份证核验身份信息后,进行人脸识别,设置关联手机号码和网络身份认证凭证口令,完成申领后即可在当前手机上使用网络身份认证凭证。
目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已在部分互联网平台以及政务服务、教育考试、文化旅游、医疗卫生、邮政寄递、交通出行等多个行业领域开展试点应用。截至目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累计下载量已超过1600万次,申领开通人数达到600万,提供了超过1250万次认证服务。
互联网平台接入该服务后,用户选择使用网号、网证进行登记或核验时,平台不得要求用户提供额外的明文身份信息,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用户主动提供。另外,申办国家网络身份认证需使用有效期内的实体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已过期或遗失,应及时前往公安部门换领或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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