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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提醒固体饮料不是奶粉 谨防误导宣传

社会资讯 2025-08-14 23:38:23  

市监局提醒固体饮料不是奶粉 谨防误导宣传。近日,一些商家或直播间将固体饮料宣称为乳粉(奶粉)进行销售,这种行为不仅不法牟利,还扰乱了市场秩序。固体饮料中的蛋白质含量通常远低于乳粉产品,无法满足婴幼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固体饮料是以糖、乳和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食用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或食品添加剂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固态制品,供冲调或冲泡饮用。常见的有豆浆粉、茶粉、速溶咖啡、核桃粉等,执行的标准主要为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和GB/T 29602《固体饮料》。

乳粉(奶粉)则以单一品种的生乳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维生素、矿物质等辅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根据脂肪含量分为全脂、半脂和脱脂,根据不同消费需求主要有调制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粉执行的标准为GB 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要求来自主要原料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例如,牛乳粉中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非脂乳固体的34%,调制牛乳粉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16.5g/100g。

婴幼儿配方乳粉是乳粉中的特例,属于特殊食品,需要严格监管,须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注册,注册号为“国食注字YP+4位年号+4位顺序号”,营养成分能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需求。消费者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栏目,通过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注册号等信息,核对产品合法性。婴配乳粉标签上标记“1段”“2段”“3段”等字样,分别对应婴幼儿不同的年龄段“0-6月龄”“6-12月龄”“12-36月龄”。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固体饮料为普通食品,不是乳粉(奶粉),可能不满足消费者补充蛋白质的需求,更不能替代婴配乳粉,不能满足婴幼儿的生长发育需求。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注意区分,查看罐体包装上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方表、营养成分表等信息。例如,固体饮料的配料表中排序第一的原料通常为白砂糖或其他主要成分,而乳粉的配料表中排序第一的原料通常为生牛乳。消费者要谨防商家在产品网页信息、直播带货中将固体饮料宣传为乳粉甚至婴配乳粉而误购产品,产品名称及类型中有“固体饮料”“配方粉”“膳食营养粉”字样的,均不属于合法批准的婴配乳粉。

购买跨境电商的婴配乳粉时,有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等标准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消费者应认真阅读商品说明,防范相关风险。消费时请保留好购物发票、小票、聊天记录等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发现商家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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