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国籍罪犯刑罚执行和管理作出规定 保障合法权益


对外国籍罪犯刑罚执行和管理作出规定 保障合法权益。9月8日,监狱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此次修订草案二审稿对外国籍罪犯的刑罚执行和管理进行了规定,强调保障外国籍罪犯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刑罚执行活动中得到公平公正对待。外国籍罪犯探视相关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罪犯移管则依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法律的规定进行。
修订草案二审稿还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关于监狱人民警察行为规范的规定,增加了违反规定使用警械、武器以及泄露工作中相关信息的情形,并明确了追究未依法履职行为责任时应综合考虑行为的事实、性质、危害后果及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等因素,依法处理。
此外,草案新增了对罪犯进行出监前教育的规定,明确指出监狱应在罪犯服刑期满或假释之前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出监教育,以巩固教育改造成果,提高其出狱后尽快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促进顺利回归社会。
草案也对未成年犯的犯罪记录封存作出了规定。此前,今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对监狱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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