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起的国际调解院将怎样进行调解 填补国际调解机制空白


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仪式近日在香港举行,33个国家现场签署公约,成为创始成员国。国际调解院总部有望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在香港投入运作,成为全球首个专门通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
中国与近20个立场相近国家共同发起建立国际调解院倡议,并完成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谈判,一致同意将国际调解院总部设在香港。公约签署仪式上,来自亚洲、非洲、拉美、欧洲85个国家和近20个国际组织的高级别代表约400人出席。国际调解院旨在根据各方意愿,调解国家间、国家与他国投资者间以及国际商事争议,填补国际调解领域机制的空白。
当前国际争端和危机越来越多,既有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在解决国家间争议和危机方面存在不足。国际法院和国际刑事法院是最常见的国际争议解决方式,但行使起来限制很大。常设仲裁法院在2016年就菲律宾单方面提出的南海仲裁案做出“裁决”,也遭到中方强烈反对。《联合国宪章》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调解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优先方法之一。调解推崇“以和为贵”,充分尊重当事方意愿,具有更灵活、更经济、更便捷、更易执行等独特优势,体现了东方和合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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