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贺犯煽动分裂国家罪 被判刑3年 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3月26日上午,国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询问关于台湾“八旗文化”总编辑李延贺案的判决详情。
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回应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17日一审公开宣判了李延贺案,整个过程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当事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在法定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相关判决已生效。他强调,民进党当局一再炒作司法个案,对大陆司法体制进行诬蔑抹黑,完全是别有用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宣判中认定李延贺犯有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刑罚执行期间,相关部门将依法保障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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