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贺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刑 一审公开宣判有期徒刑三年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在3月26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陈斌华主持了会议。会上,日本广播协会记者询问了关于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对台湾“八旗文化”总编辑李延贺案的判决详情。
陈斌华表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17日一审公开宣判李延贺案,整个过程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宣判后,李延贺当庭表示服法认罪,并且在法定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相关判决已生效。陈斌华强调,民进党当局一再炒作司法个案,诬蔑抹黑大陆司法体制,其行为别有用心。
据了解,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李延贺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刑罚执行期间,有关方面将依法保障李延贺及其家属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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