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花60万女友竟是同屋工友 六年骗局终曝光


单身小伙严某轻信相识不久的工友石某,陷入了一场长达六年的假恋爱,最终耗尽青春并损失了60万元。近日,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石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石某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2018年初,石某和严某同在一家工厂工作,又住在同一宿舍,很快成了好友。同年3月,石某向严某介绍了一位名叫“凌琳”的女孩,称她是自己以前的同事,在南京的一家酒店做服务员。严某见女孩清秀恬静,心动不已,迅速答应与她交往。当天,两人通过社交账号联系上,聊得非常投缘,几天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严某对这个女孩非常上心,对方说自己缺钱花时,他立刻转了一个520元的红包。
随着时间推移,严某不满足于文字聊天,开始给“凌琳”打视频电话,但对方总是以害羞为由将镜头转向别处,声音也显得萎靡不振。“凌琳”解释说胃不好需要看病,严某信以为真,立即转了4000元让她看病。2018年底,“凌琳”提出要到溧阳找工作,但以辞职没钱为由向严某索要生活费。严某认可了这个女朋友,每月都给她转账。然而,“凌琳”以各种借口不断要求严某转钱,甚至有时假装生气退回钱款,但严某始终宠着她,并时常找石某当和事佬。
到了2020年,“凌琳”告诉严某她去了上海打工,理由是担心严某没有时间关心她。此后,她继续以各种借口让严某转钱。严某安慰自己,等以后二人在一起就苦尽甘来了,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三年。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偶尔会吵架,但严某始终宠着“凌琳”。
2024年10月,“凌琳”告诉严某她来溧阳了,但每次发信息时,不是严某没空回复,就是回复时对方已经睡着,总是见不上一面。好不容易联系上后,“凌琳”说自己没钱住宾馆,再次让严某转钱,还以各种理由拖着不见面,语音电话也不接。直到最后彻底联系不上时,严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报警。
2025年2月19日,溧阳市公安局将石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移送溧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石某在接受讯问时交代,“凌琳”是他虚构的人物,因为当时看严某老实且自己身上没钱,就想骗点钱用。从始至终和严某聊天的都是他自己。严某辛苦经营的感情最终落得一场空,还被朋友骗得一无所有,甚至借了网贷。经审查查明,2018年3月至2024年10月,严某共向石某转账67万余元。
2025年3月4日,溧阳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石某提起公诉,并提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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