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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约定随母姓 丈夫反悔起诉离婚 法院不予支持

社会资讯 2025-08-21 22:48:49  

8月21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公布了一起案例,一对夫妻因二胎儿子的姓氏问题闹离婚。

李先生与张女士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一年半后登记结婚,并于2007年生育一女,随父姓。2019年,双方又生育一子,随母姓。后来,李先生提起离婚诉讼。他认为孩子随父姓具有社会普遍性,且他的父亲生前留有遗愿,希望孙子能改姓以延续家族传承。然而,李先生多次与妻子沟通未果,甚至导致妻子携子离家出走数月,双方为此事争吵不断。李先生表示,如果张女士不同意离婚并希望夫妻关系好转,就必须配合他变更儿子的姓氏。

二胎约定随母姓 丈夫反悔起诉离婚

张女士则认为,双方结婚多年,先后育有一女一子,应该共同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她生儿子时已40岁,作为高龄产妇,怀孕生产十分不易。怀孕时丈夫曾承诺孩子出生后随母姓,儿子出生后的户籍登记姓名也为母姓。张女士是家中独生女,因此不同意儿子更改姓氏。

法院审理后认为,维系夫妻感情需要双方相互理解、信任和体谅。除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否则不应准予离婚。李先生与张女士自由恋爱、自主婚姻,在婚后近二十年的生活中建立了夫妻感情。至于儿子的姓氏问题,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孩子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目前,李先生仍与张女士和两名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孩子们也需要父母共同关心、照顾,特别是女儿即将升入高中,更需要良好的家庭氛围。原、被告因儿子姓氏问题长期发生矛盾,甚至提出离婚,导致家庭处于不稳定状态,双方都应当反思。

鉴于张女士不同意离婚,而李先生未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法院不予支持李先生的离婚请求。法官希望双方能够多深入沟通、交流,共建和睦、幸福的家庭。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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