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3岁女童案二审择期宣判 生父上诉求轻判


6月6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内蒙古三岁女童被虐致死案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三小时,此前因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被判无期徒刑的女童生父田某某提出上诉,希望将罪名改判为虐待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2024年12月6日,该案在一审中于呼伦贝尔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文某某(女童生父的女友)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田某某(女童生父)同样因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二审庭审中,田某某认为自己的行为仅构成虐待罪,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方还就田某某“无共同犯罪的故意”、案后有积极救治、自首等行为进行辩护。律师表示,虐待罪量刑在两年至七年之间,相较于故意伤害罪量刑较轻。女童生母李婷婷因身体原因未出席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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