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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买卖药必扫!医保结算全面运用“追溯码”

新健康 2025-07-01 12:41:00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李佳英 广州报道

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药品追溯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

药品追溯码是每盒药的“电子身份证”,若同一码被多次扫码销售,可能存在假药、回流药等问题。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7月1日后,无码药品将暂入“无码库”,仍可医保结算;但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必须全量上传追溯码,无码药品医保不再报销。

在探访线下药店时,多位连锁药房药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一个药品,它就是有一个固定的唯一的码。不可能每个店不扫,查出来罚店也罚得很严重的。”一药一码的管理追溯机制重点打击骗保行为,包括参保人将医保药品低价转售他人、药店二次销售药品以及串换销售行为。

国家医保局提示消费者,若扫码“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则说明此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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