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停车新规7月起施行 破解乱停乱放问题


会议现场讨论了重庆城市街头停车问题的新解决方案。《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在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3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对该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
条例明确了不同部门的职能职责。目前,重庆车行道和人行道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执法。条例实施后,道路违法停车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以解决部分车主“选择性违法停车”导致的乱停乱放问题。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以及道路内停车泊位等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并细化了人行道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要求。公安机关则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交通事故处理。对于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公安、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辅助人员可以进行教育劝导、信息采集和告知工作,相关信息经公安机关核实后依法处理。利用机动车在城市道路非规划地段从事占道经营活动的行为,则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关于停车定价,条例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路内泊车位应当给予车辆不少于十五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住宅区免费停放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为回应市民对支付程序广告问题的关注,条例还明确要求简化支付流程,禁止设置商业广告影响支付时长,不得收集与收费无关的信息或将信息非法提供给第三方。
针对路内停车泊位收费透明度的问题,条例参照《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指出此类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需上缴财政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向社会公开。此外,条例强调建设停车场时应注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鼓励发展立体式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场。
条例也关注到了长期占用公共空间的“僵尸车”问题,明确了公安和城市管理部门处置这类车辆的具体职责范围和程序,旨在提高处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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