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落实陪产假纳入劳动监察范围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


7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北京市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工作措施》。该文件明确指出,要完善生育休假制度,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假。同时,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担机制,以支持和引导用人单位落实生育休假政策。此外,文件还强调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指导,强化纠纷协商调解,并将用人单位落实职工产假、生育假、陪产假、育儿假的情况纳入各区劳动监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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